金融知识
中国证券会青海监管局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2020-09-17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      我要分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2020年
“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清朗金融网络环境,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决定联合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为:
面向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宣传基础金融知识、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和金融风险防范技能,帮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助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引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自觉抵制网络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活动口号为:
普及金融知识  提升金融素养  共创美好生活
普及金融知识  汇聚金融力量  决胜全面小康
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
理性投资  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
传递网络正能量  争做金融好网民
净化网上金融生态  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攒点存款不容易  金融陷阱要警惕
心莫贪  擦亮眼  绷紧弦  防诈骗
金融知识学一点  钱袋腰包鼓一点
金融广告迷人眼  钱财损失一瞬间

二、活动主体

本次活动的参与主体为青海证券业协会、辖区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基地。

三、时间安排
(一)2020年9月1日至9月30,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制定宣传计划,深入开展活动,9月25日前以word文档形式向我局报送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动态或简报一篇(含照片)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2020年10月9日前,各单位以word文档形式向我局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宣传图片、数据统计表(见附件)及原创宣传资料。其中,活动总结报告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或专用章。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普及基础全融知识,提升国民金融素养
各单位要积极普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知识,引导投资者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树立科学投资理财理念,通过合法渠道获取正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及产品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向社会公众全面解读证券期货相关知识与交易规则,倡导理性投资,长期投资的投资理念,共筑健康良好投资氛围。
(二)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深化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扶贫先扶智,加强对贫困人群的金融知识普及,将金融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努力缩小金融教育的群体差距和区域差距,激发贫困人群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热情。同时,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使“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倡导理性金融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环境
强化金融机构服务意识,面向农村居民、在校学生、老年人、小微企业等不同群体的金融需求,针对理性投资、防范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等重点内容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强化社会公众投资者适当性教育,引导投资者选择与自身风险偏好、保障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让金融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诚实守信,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
贯彻落实新证券法,通过广泛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和从严加强监管执法,以内部软实力建设和外部硬约束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广泛组织市场主体和有关部门协同开展监督法规解读、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引导投资者提升对财务造假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鉴别能力,増强投资者理性投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督促上市公司依法诚信经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做守底线、负责任、敢担当、受尊敬的企业,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培育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五)弘扬金融正能量,争做金融好网民
持续加强金融领域形势宣传、政策宣传和成就宣传,积极引导金融系统职工和广大网民主动发声,弘扬金融正能量,提振广大网民对我国经济发展信心。加强金融素养教育、策划开展系列线上线下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制作推出符合网民特点和网民需要的新媒体产品,引导广大网民提升网络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网络防护技能,引导网民自觉抵制网络金融谣言,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六)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风险预警提示
针对常见的非法金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金融广告、非法集资、伪私募、类私募等变相非法集资、场外配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期货交易等,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提示,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避免盲目投资和冲动交易。加强金融机构员工管理、教育和预警监测,引导从业人员发挥好“前哨”作用,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
本次活动由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各单位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制定本单位的活动计划,有效推动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二)组织集中宣传
组织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西宁市主要广场或社区开展集中宣传,以向社会公众发放折页挂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普及证券期货知识,提示投资交易风险,倡导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宣传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形式,引导投资者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在西宁晚报上发布辖区合法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推送1篇新证券法宣传文章。(青海证券业协会牵头,青海证监局、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基地配合,9月中下旬开展)
(三)开展重点宣传
面向大众开展宣传,积极通过纸质、影视、网络、投教设备等渠道,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制作图文动漫、视频音频、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解读新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规则特别是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交易规则,増强投资者守法履约、理性投资和风险防范意识。(光大证券西宁黄河路证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基地、华龙证券西宁西大街证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基地负责,9月份全月开展)
(四)做好自主宣传
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主动做好自主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户外现场宣传;二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LED、宣传折页等,设计制作微信长图、视频短片、微电影、动漫画、公益广告片等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作品,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做好宣传工作。(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负责,9月份全月开展)
(五)开展专项活动
一是上市公司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学习贯彻新证券法,肩负起规范上市公司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责任。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广大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监督,不断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我局将结合现场检查工作,督导上市公司落实《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承诺书》要求,依法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有效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各上市公司负责,9月份全月开展)
二是要积极开展“走进校园”“走进商圈”“走进社区”专项活动,通过金融知识讲座、选修课、邀请学生、群众参观投教基地等方式,将金融知识送进社区、学校、企业,广泛覆盖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基地负责,在学校、社区允许的情况下,已与相关学校、社区开展合作的机构应组织至少一次教育宣传活动,9月份全月开展)
三是组织“走进老年大学”教育宣传活动,针对老年人获取信息渠少,金融知识薄弱等特点,通过实际案例讲解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的形式、方法以及防范知识,提高老年人防范风险和安全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避免上当受骗,传递社会温情。(青海证业协会牵头,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基地配合,9月中旬开展)
(六)举办专题培训
举办上市公司“诚实守信、规范治理”专题培训,督导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守法合规,诚实守信,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青海证券业协会负责,9月下旬开展)
(七)加强扶贫宣传
各单位扶贫工作队要结合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针对防范非法集资、网络诈骗、非法证券期货陷阱等内容,制作宣传资料,加强对贫困地区群众、学生、居民金融知识的普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扶贫工作队的各单位负责,9月份全月开展)
(八)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在官方网站首页、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推送本次活动内容,并在官方网站首页、网点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活动系列口号及统一宣传海报,让活动有共鸣、有深度、有效果。(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基地负责,9月份全月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注重实效。按方案要求,合理安排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投资者和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争做金融好网民”的良好社会氛围。本次宣传活动将作为各单位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评价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新载体、新渠道、新模式。载体上,鼓励采用图文、音频、视频、电子书等形式,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高品质、公益性、易传播的学习材料。渠道上,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广播、电视、微博、QQ交流群等渠道全天候、开放化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模式上,结合社会公众特定的生活场景,探索切实有效的宣传模式,实现对不同人群的精准投放。
(三)各单位要履行信访投诉主体责任,指定专人管理好纠纷化解咨询专柜和投资者意见箱,主动收集投资者意见建议,对投资者的问询和投诉事项提供帮助,明确投诉事项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积极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妥善受理、处理好投资者投诉,化解矛盾纠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宣传月期间,人民银行西宁市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省网信办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就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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